为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,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,7月20日和22日,省成都大运会期间保安全防灾害第十八综合督导组采取“四不两直”“三查三带”的方式随机抽查了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和四川旺鹭食品有限公司,共发现23处安全问题隐患,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处。根据督导工作要求,予以公开曝光。
(一)
企业名称: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
问题隐患:
一、未组织学习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案例。未开展安全生产月、安全宣传“五进”等活动。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“迎大运保安全”企业自查自改,无隐患整改台账。
二、应急预案不完善,如无防雷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。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,今年以来未开展任何应急演练。无废气焚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。
三、现场动火作业外包,未办理动火作业票,查询不到现场焊工张高元焊工证相关信息,作业现场无防护器材。未能提供电工证书(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)。
四、无储气罐安全阀、压力表检测报告。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,无安全风险辨识、分级资料。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文件、使用台账。
五、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,多介质过滤器等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,未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,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,有限空间应急物资配备不足(缺少呼吸器)。
六、物品装卸区无车辆限速标志,叉车超速行驶。充电处停放的叉车未拔钥匙。
七、废气焚烧系统燃气管道上未安装低压和超压报警及紧急自动切断阀。
八、消防车道存在占用情况。湿式报警阀组报警管路关闭,未保证常开。消防控制室值班电话无人接听,值班人员不清楚消防控制室处置程序。水泵结合器处无永久性指示标志。微型消防站中自救呼吸器过期,消防水带缺失,部分消防器材点位无巡检记录。
九、高压配电房电工安全工器具(绝缘区、绝缘手套、高压拉杆)检测到期。施工临时用电插座未设置漏电保护器。
十、企业使用的不带除尘砂轮机为淘汰设备。停用的涂烘炉未悬挂停用标志。
十一、氧气瓶和乙炔瓶紧邻存放,氧气瓶压力表损坏。
十二、污水处理站(使用液碱)未设置洗眼器。化学品库存放硫酸、液碱、酒精,未设置安全告知卡;无限量储存标志,无风向标。
(二)
企业名称:四川旺鹭食品有限公司
问题隐患:
一、未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;未开展风险源分级管控;无二氧化碳卸车检查记录。
二、无防雷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,未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;无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;应急预案未依据新标准 GB/T29639-2020修订。
三、灭火器点位数量配置不足,每个点位至少要求2具,消防器材点位无巡检记录;厂区缺少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;库房中部分呼吸面罩滤盒过期;厂房外墙面砖掉落未设置警示标志,员工宿舍外墙空调板上置物存在坠物风险;包装材料库的建筑面积如超过1500平米,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(企业自行核实);消防车道、库房安全通道存在部分占用情况。
四、库房设置临时住宿;货运库房及发电机处存放大量柴油。
五、粉碎机未设置铁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。现场第三方作业人员进行切割、焊接作业,但无焊工证及相关审批手续;未提供电工证书(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)。
六、二氧化碳储罐区、发酵罐区未设置二氧化碳检测报警器;锅炉房、厨房燃气报警控制器未正常投用;未提供燃气报警探头检测报告。
七、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,锅炉等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,未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,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,有限空间应急物资配备不足(缺少呼吸器、便携式气体检测仪)。
八、使用不带除尘的砂轮机为淘汰设备,砂轮有一侧防护罩缺失。风干机电机皮带、糖浆输送泵电机未设置防护设施。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未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(硫化氢、甲烷等),污水处理池内侧未设置防护栏杆,未配备救生器材。未提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书(企业员工300人左右)。
九、厂区交通未进行人车分流,未划人行通道线;厂区叉车存在超速、货叉上站人。
十、部分危险化学品未专室存放,如锅炉房堆放有冰乙酸(50桶*20KG),包材库堆放有氢氧化钠。过氧化氢存放间未设置摄像头,未设置安全告知卡,未安装洗眼器。化验室无化学品清单,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(存放有瓶装硫酸钠、保险粉、氨水等)。未及时处置废弃气瓶(存放在发酵罐区、包材库)。
十一、锅炉房天然气放空管高度不足,天然气放空管法兰(四个螺栓)未静电跨接。锅炉房内设置人员操作室未采用防爆墙。锅炉房堆放有液态氮气罐、油漆桶、叉车。酵母加工车间值班室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