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强化部署聚合力。通过区委常委会、区政府常务会、专题工作会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。印发1个行动方案,明确“一件事”综合治理全链条体系;组建1个专班,专门推动实施;组建4个专项任务组,具体负责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整治。纪检监察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纳入民生实事工作,并召开任务推进会,有力助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走深走实。
(二)强化监管抓治理。严格按照工作运行制度,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例会,定期开展现场督导,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,形成工作任务清单。组织3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参加电动两轮车“以旧换新”活动,引入易租电模式,增设门店4家、换电柜30个。对辖区现有110余家电动自行车、蓄电池销售门店落实“一对一”包户监管。截至目前,检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销售单位160家次,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,发现问题隐患14个,责令整改完成14个,责令返厂164辆。开展违法行为整治42次,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26起。
(三)强化宣传抓引导。充分发挥属地与行业部门宣传引导作用,通过督促物业、服务企业加强架空层等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巡查,组织6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约谈会,签订承诺书;通过培训电商平台,强化外卖配送人员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教育,参培人员达120余人次。今年以来,累计开展宣传活动400余场次,张贴宣传海报3万余份,发布宣传短信6万余条,覆盖人群18万余人,曝光社会单位34家,问题隐患45条。